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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学院(筹)基础护理和健康评估实训室招标公告

2021-4-29      点击:

项目概况
广东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学院(筹)基础护理和健康评估实训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肇庆市端州区黄岗镇黄岗街道河旁路10巷4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1-01294

项目编号:YLZB2021-038

项目名称:广东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学院(筹)基础护理和健康评估实训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学院(筹)基础护理和健康评估实训室):

合同包预算金额:1,3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实训设备 基础护理和健康评估实训室仪器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380000.00 13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学院(筹)基础护理和健康评估实训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学院(筹)基础护理和健康评估实训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9日至2021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黄岗镇黄岗街道河旁路10巷40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24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即端州三路24号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即端州三路24号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2、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法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含光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现场购买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获取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4、招标文件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他形式无效)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

联系方式:0758-283437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

联系方式:0758-2831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小姐

电  话:0758-2831848

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9日